《海翁台語文學》第147期(2014年3月)頁44-54。
《台語常用字探討》專欄
火金「蛄」是啥物?
洪章夫
美國農業部退休昆蟲學研究員
前言
「火金姑,來吃茶。茶燒燒,吃香蕉。香蕉冷冷,吃龍眼。龍眼要撥殼,換來吃藍茇。藍茇仔全全籽,害阮吃一下落嘴齒。害阮吃一下落嘴齒。」[1]這是一首我們小時候耳熟能詳、琅琅上口的童謠,臺灣各地有不同版本的「火金姑」。螢火蟲台語所用的漢字,歷來都用「火金姑」。「火金姑」的「火金」是形容螢火蟲一閃一閃的亮光(圖一),「姑」是對螢火蟲表示親暱的稱呼,其中亦含括了台灣鄉間重人情的地方特質。教育部《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將「火金姑」列為異用字,「火金星」為近義詞,而改用「火金蛄」。但是「火金蛄」是否適用為「hué-kim-koo」的推薦用字,有待探討。質諸台語文獻、古文的「蛄」注釋、台灣府縣志、鄉土史料、台灣民間文學、童謠和昆蟲學的觀點,並依照教育部國語會「整理臺灣閩南語基本字詞工作計畫小組」所訂定的〈臺灣閩南語漢字之選用原則〉,評議「螢火蟲」的台語用詞採用「火金蛄」,是否適宜的問題。
台語文獻中的「螢火蟲」
華語的「螢火蟲」,早期的日文台語文獻、辭典用「火金姑」,且有相關的俗語和詞句。[2]《恆春縣志》註「螢」曰:「土名火金姑」[3],「台灣太史公」連橫《台灣通史》卷二十八〈虞衡志.蟲之屬〉:「螢」,無註解。[4]台灣民間文學中,有關螢火蟲的童謠[5]、唸謠[6]、歌謠[7]、諺語[8]和故事[9],也都用「火金姑」。
除了早期的日文台語文獻、辭典用「火金姑」之外,近代的台語文獻、辭典用「火金姑」亦習見,若藍文良.藍文佶(1991)[10]、吳瀛濤(1991)[11]、徐褔全(1998)[12]、陳主顯(1998)[13]、劉辰雄(1998)[14]、陳憲國.邱文錫(1999)[15]、陳修(2000)[16]、溫惠雄(2002)[17]、謝達鈿(2002)[18]和《台文華文線頂辭典》[19]。
但用「火金蛄」的台語/閩南語文獻、辭典亦繁,如廈門大學(台灣版1981/1993)[20]、吳守禮(1987)[21]、楊青矗(1992/2001)[22]、胡鑫麟(1994)[23]、許成章(1999)[24]、吳守禮(2000)[25]、周長楫(2000)[26]、董忠司(2001)[27]、吳崑松(2007)[28]和教育部網路版《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[29]。其中除了吳守禮的《字典》注「螢」說:「火金蛄(俗作「姑」者,音字脫節,諧音。)」[30]另吳崑松也只說:「火金蛄,不宜作火金姑。」[31],其他字、辭典都沒有說明用「火金蛄」的理由。教育部一向用以說明「用字理據」的國語推行委員會《臺灣閩南語按呢寫》電子報,也沒有「火金蛄」。但是據《康熙字典》:「姑:《廣韻》古胡切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攻乎切。」[32];「蛄:《唐韻》古胡切,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攻乎切。」[33]所以「姑、蛄」,字不同但音無異。可見「字脫節,音未脫節」。
「蛄」的古文和昆蟲學釋義
以下是古籍中的「蛄」字釋義:
《說文解字》:「螻蛄也。从虫,古聲。古乎切。」[34]
《玉篇》:「古胡切。蟪蛄。」[35]
《正字通》:「攻呼切,音姑,蟪蛄蟬屬。《莊子》:蟪蛄不知春秋。《註》春生者夏死,夏生者秋死,故不知春秋。」[36]
雖然《方言》沒有單註「蛄」字,[37]但據《康熙字典》「蛄」:「《說文》螻蛄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螻螲謂之螻蛄。《本草》一名天螻,一名仙蛄。穴土而居,有短翅,四足。雄者善鳴而飛,雌者腹大羽小,不善飛翔,吸風食土,喜就燈光。」[38]依據這些古籍的注釋,「蛄」是螻蛄或蟪蛄。螻蛄和蝗蟲、蟋蟀一樣,同屬於直翅目昆蟲,頭小,圓錐形(圖二),前腳發達狀如釘耙,善於掘土(圖三)。《正字通》注「蟪蛄蟬屬」,依昆蟲學分類,此蟲是蟬科的一種,學名Platypleura
kaempferi,屬於半翅目昆蟲。此蟬廣佈於中國、朝鮮半島、日本、菲律賓等國,「五、六月鳴,自朝迄晚,鳴聲作吱――吱――之音。」[39](圖四)所以「蛄」是直翅目昆蟲,或是半翅目昆蟲,可是螢火蟲和金龜子一樣,同屬於鞘翅目昆蟲。所以依據古籍的注釋,無論釋為螻蛄或蟬屬,「蛄」字和螢火蟲皆無關係。
圖二:台灣螻蛄(林義祥先生提供)
圖三:螻蛄狀如釘耙的前腳(林義祥先生提供)
圖四:蟪蛄(取自Wikipedia網站,Namazu-tron攝。依據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轉載。)
《普通話閩南語詞典》的「蛄」(頁269)是「蟪蛄」,《國台對照活用辭典》的「蛄」是「螻蛄、蟪蛄」,只有《臺灣閩南語辭典》的「蛄」(頁665)有二義:「一、螢火蟲,例火金蛄。二、甲殼綱蝦蛄科的蝦蛄。」所以「火金蛄」是會一閃一閃發亮光的「螻蛄或蟪蛄」,但昆蟲界無此蟲。
《爾雅.釋蟲》:「螢火,卽炤。注:夜飛,腹下有火。」[40]《古今注》:「螢火,一名耀夜,一名夜光,一名宵燭,一名景天,一名熠燿,一名燐,一名丹良,一名丹鳥。」[41]所指皆為螢火蟲,但與「火金蛄」或「蛄」全無關聯。
用「姑」合乎國語會「漢字之選用原則」
教育部國語會「整理臺灣閩南語基本字詞工作計畫小組」所訂定的〈臺灣閩南語漢字之選用原則〉是:
一、 傳統習用原則:本表所選用之漢字多為民間傳統習用之通俗用字,不論其為本字、訓用字、借音字或臺閩地區創用之漢字均屬之。
二、 音字系統性原則:如無傳統習用漢字或一字多音、一音多字情形,容易產生混淆,造成閱讀障礙或學習困難時,本表採用兩個解決辦法,分述如下:
(一)若傳統通俗用字容易產生混淆,則改用華文習見之訓讀字。
(二)如以上通俗用字仍可能發生混淆時,則建議採用古漢字。
如前述,「蛄」不但不是「螢」的古漢字,而且「蛄」是指螻蛄或蟪蛄。用「火金姑」來指螢火蟲,也從未發生過任何混淆。台灣閩南人一向都明白「火金姑」就是指螢火蟲,若見到「火金蛄」三字倒反而要懷疑是指什麼蟲。
據《臺灣閩南語按呢寫》電子報417期(2010.07.08),把昆蟲「tsháu-meh-á」寫成「草蜢仔」的理據是:
本部推薦把meh寫成「蜢」,是採用音近的訓用字,這麼寫不但考慮到民間通行已久,同時也和華文「蚱蜢」的「蜢」用字相同。此外,和「蜢」字聲符相同的「猛」,臺灣閩南語的白讀音是mé,和tsháu-meh-á的meh同音不同調。所有這些因素,都有助於學童學會「草蜢仔」的發音和意義,所以是理想的用字選擇。
有民眾建議把「草蜢仔」寫成「草蝆仔」。雖然這樣的寫法有民間使用的基礎,但「蝆」是個冷僻的字,多數人看到這個字都不認識,採用這樣的用字勢必增加學童學習的負擔,所以未獲本部採用。
教育部採用「蜢」,不但考慮到此字民間通行已久,而且認為「蝆」是個冷僻字,「多數人看到這個字都不認識,採用這樣的用字勢必增加學童學習的負擔」。那麼民間傳統習用已久的「火金姑」,為何要改為「火金蛄」?此「蛄」字雖然沒有「蝆」冷僻,卻也不是常用字,採用此字也「必增加學童學習的負擔」;再者,對學童來說,稱「螢火蟲」為「火金蛄」,不但難以想像「蛄」是什麼?更沒有用親屬稱名的「火金姑」來得有親近感。且習用的「火金姑」,用「姑」字,更增添了心理上的美好感受。再說蟲名不必一定要从虫,如《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中的「杜猴、草猴」,皆非猴。
古籍沒有記載「蛄」是「螢」的古漢字,「姑」和「蛄」音完全相同,已如上述。即使「蛄」是「螢」的古漢字,用音完全一樣的「訓用字,姑」,也很合乎國語會的用字原則。所以依筆者淺見,沒有必要將民間習用已久的「火金姑」改為「火金蛄」。
用「火金姑」突顯閩南語童謠豐富的想像力
下面這首〈西北雨直直落〉,也是流傳已久的台灣閩南語童謠:
西北雨直直落,鯽仔魚欲娶某。
鮕鮐兄拍鑼鼓,媒人婆仔土虱嫂,
日頭暗揣無路,趕緊來火金姑,
做好心來照路,西北雨直直落。
西北雨直直落,白鷺鷥來趕路。
搬山嶺過溪河,揣無岫跋一倒,
日頭暗欲怎好,土地婆做好心來
路,
西北雨直直落。
歌詞中有「鮕鮐兄、土虱嫂、火金姑、土地婆」,多麼生動有趣!孩子們唸起來多麼有親暱感!若把「火金姑」改為「火金蛄」,朗誦起來,其感受就遜色得多了。
下面這首〈火金姑〉更有趣:
火金姑,會落土。
坐我船,拍我鼓。
吃我冷米飯,配我鹹魚脯。
過我門口埕,予我掠來做某。
其中用「火金姑」一詞的擬人特質以增添趣味,但改成「火金蛄」後不止趣味全失,語意也全然不通:火金「蛄」是一種蟲,又如何「掠來做某」?
結語
綜合上述台語文獻、古文的「蛄」釋義、台灣縣志、鄉土史料、台灣民間文學、童謠及昆蟲學常識,可知「蛄」不但不是「螢」的古漢字,而且「蛄」指的不是鞘翅目的螢火蟲,而是直翅目的螻蛄或半翅目的蟪蛄。此外依筆者淺見,國語會在具有學術與政治權威,在中、小學的台語教師心目中,有巨大影響力的《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,採用「火金蛄」為螢火蟲的「建議用字」,列民間習用已久、涵義一向對學童風趣生動的「火金姑」為「異用字」,恐怕不但會增加學童學習的負擔,也將影響閩南語教學及閩南語文字化。
詞語本源的最早證據,大多無法查明,「koo」的本字,最有可能的或許是「姑」、「蛄」或「孤」字。古人可能用「火金蛄」,雖然從現代昆蟲學觀點而言,「螢火蟲」和「蛄」不同目,筆者未敢以今律古、強古以適今。但是「語言」是「約定俗成」的產物,誠如荀子在〈正名〉中所說:「名無固宜,約之以命。約定俗成謂之宜,異於約則謂之不宜。」[43]那麼將民間習用已久的「火金姑」改為「火金蛄」,就「不宜」了。有鑑於此,筆者才疏學淺,貿然呈上管見,敬請教育部的台語先覺們卓參。
誌謝:本文撰寫期間,承蒙劉建仁先生、連金發教授、許長謨教授及黃東陽教授多方協助,美國國會圖書館亞洲部林瑟齡女士,協助查尋資料,皆致本人之謝忱。
[2] 《臺灣俚諺集覽》(臺灣總督府,1914年),頁515。小川尚義主編:《臺日大辭典》(臺灣總督府,1931-1932年),下冊,頁752。東方孝義:《臺日新辭書》(臺灣警察協會,1931年),頁816。
[5] 《彰化縣民間文學集14——鹿港、二水、永靖區》(彰化:彰化縣文化局,1999年),頁007-008。《彰化縣民間文學集15——埤頭、竹塘、溪州區》(彰化:彰化縣文化局,2000年),頁84-85。
[6] 《彰化縣民間文學集14——鹿港、二水、永靖區》(彰化:彰化縣文化局,1999年),頁103-106。《彰化縣民間文學集14——鹿港、二水、永靖區》(彰化:彰化縣文化局,1999年),頁107-111。
[7] 《彰化縣民間文學集6——歌謠篇(三)》(彰化:彰化縣文化局,1995年),頁52-57。《桃園縣民間文學集34——蘆竹鄉閩南語歌謠(七)》(桃園:桃園縣文化局,2005年),頁166-167。《桃園縣民間文學集48——桃園市閩南語歌謠(四)》(桃園:桃園縣文化局,2006年),頁2-5。
[19] http://210.240.194.97/iug/Ungian/soannteng/chil/chha.asp.
[29] http://twblg.dict.edu.tw/holodict_new/index.html
[42]
http://twblg.dict.edu.tw/holodict_new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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